时间:2024-12-25 浏览量:48
来源:静夏夜
就在2024年年底的时候,一份令人震惊的消息,在整个航空业掀起了轩然大波。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》(《意见》),表面上是对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,但实际上却是对我国在交通行业的长远规划。
全国大市:冲破壁垒,疏通血脉
《意见》一开始就提出了“全国统一、开放的道路,是实现供需有效衔接,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的关键环节。”这一论断切中要害:要破解我国长期的地区壁垒、产业分割、要素流动不顺畅的难题,构建高效统一的开放市场,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在我国的道路上,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一个难点问题。例如,由于地区保护造成的“条块分割”,各地的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差别很大,企业异地运营的费用很高;铁路、公路、水路和航空等多种交通手段之间的协调不够,很难形成紧密的联系,使其发展速度较慢;我国的市场准入体制不健全,行政审批程序烦琐,制约着市场的充分发挥。
《意见》就是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,力求从制度层面上突破壁垒,使交通“血脉”通畅。特别是,该计划提议进行一套改革,其中有:
要加强对运输系统的监管,加强对运输系统的协调发展,运行监管,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与运行机制的研究。消除地区间的障碍:对阻碍全国统一大市、促进平等竞争的各项制度和惯例进行清理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公布,并对不适当的政策和举措予以纠正。完善市场监管机制:建立健全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,实行“一表一策”的监管方式;健全价格形成机制,建立统一、公开和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;按照法律规定,要对各种市场主体一视同仁,消除所有制上的差别待遇。
其中最重要的一点,就是要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源分配,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关键,并充分利用政府的职能,为推动交通运输产业高质量发展,建立健全的体制机制。
低层经济:“新引擎”为腾飞做好准备
“低空经济”是《意见》中最受关注的一个重要词汇。
《条例》中也提到要“加强对低层空间管制的体制改革,大力发展“低层经济”。这一举措发出了强有力的信息,即“低成本”正在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,在今后的发展中会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。
低空经济是以低空空域为基础,以其为主体的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形式,它包括低空飞行,航空旅游,物流配送,紧急救援等多种形式。这不但可以产生大量的经济利益,而且可以拉动上下游的产业链,增加工作机会,提高人民生活水平。
在此之前,由于对低层空间的管制比较严,对其进行了一定的制约,致使其发展滞后,很难充分发挥其低层的经济潜能。这一《意见》明确指出要“进一步加强低层空间管制体制”,这无疑是放开了对低层经济发展的束缚,也为行业的大爆炸式增长做了充分的准备。
今后,我国的低层空间管制将会变得更为自由,审批程序也会变得更为简单,低飞的行为也会变得更为积极。无人机物流、空中旅游、紧急救援等行业将会出现新的发展机会,一大批新型产业将会出现,新型的产业生态将逐渐成型。
我国的低空产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,同时也离不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完善。今后,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低空飞行安全技术、空域管理技术、无人机研发等领域的投资力度,加速推进我国低空飞行的基础设施建设,使我国的低空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。
无人驾驶:“新基建”中的智能运输
与此相应,《意见》也提出了要“继续开展无人驾驶和智能航运等智能交通先行示范项目”。这说明无人驾驶将成为推动未来道路发展的主要动力。
所谓无人驾驶,就是利用人工智能、传感器和定位等科技手段,让汽车自主行驶,无需人为干预。因此,本项目提出了一种基于智能网联汽车的智能智能道路系统。
在道路交通方面,可以将无人驾驶的车辆运用到卡车的队列中,降低了人员的劳动消耗,从而大大地提升了车辆的通行效率;在口岸交通方面,将无人船应用到港口的集装箱搬运中,可以有效地提升港口的自动化程度;在城市公交系统中,将无人驾驶车辆应用到公交系统中,为乘客带来更为便利的出行。
目前,无人驾驶在国内已经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,但是还远远达不到商用的程度。这份《意见》中提到的“继续开展无人驾驶示范应用示范”,有利于为无人驾驶的推广和推广提供有益的借鉴。
而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需要相关的技术支持。今后,要加速城市公路的智慧化,建立高精密的电子地图与位置信息,健全5 G通讯网络等,为无人驾驶汽车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。
铁路改制:破除垄断引进市场
在《意见》中,也明确指出,要“稳妥推动交通行业的自然垄断性行业改革”,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按照法律法规参与到轨道交通的项目中来,推动轨道交通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形式的合理、合理的竞争。
由于长期处于垄断地位,影响了其市场的生机与效率。这一《意见》的出台,明确了要破除垄断、引进市场,这对我国铁路产业的发展将会带来深远的冲击。
通过引入民间资本,既可以缓解我国轨道交通投资的不足,又可以加快轨道交通的发展;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轨道交通管理体制的改革,提出了一种新的发展思路,即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、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发展模式。
《意见》还指出,要“鼓励具备资质的企业自行经营城市轨道交通及城市轨道交通”,进一步扩大了区域轨道交通发展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。各地区应因地制宜,因地制宜,采取多种经营方式,促进轨道交通与城镇建设的深度结合。
然而,由于铁路体制的调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,因此,必须从多方角度出发,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。在今后的发展中,要对我国的自然垄断与竞争关系进行界定,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督体系,保证改革的公平性与公正性,从而使我国的铁路产业得到充分的发展。
政策协作:建设高效率的交通网络
《意见》除突出上述几个关键环节外,还从多个层面,对推进多个行业的协调发展进行了针对性的对策和举措。例如,要完善多模式联合运营机制,促进铁路、公路、水路、航空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效融合;推进“推进绿色智能化改造”,开展对交通基础设施的“环评”,促进新能源、洁净能源的推广;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制度、制度、制度,强化道路交通的安全风险控制、紧急后勤保障等。
构建高效、安全和绿色的综合交通网络,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“深化与一带一路”沿线各国的运输联通与合作,这一点尤为重要。这意味着,我们要主动融入世界交通管理,以加强国际交流,增强国家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能力,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。
《意见》的颁布,表明了我国道路运输体制的变革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。这既是一部政策性的文件,也是一幅为今后我国道路与道路指引的改革蓝图。
通过《意见》的实施,中国的综合交通系统将向高效、便捷、绿色和智能化方向迈进,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。